2005年12月23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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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责任意识 继续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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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特约评论员
  这次全省政法工作会议是岁末年终、辞旧迎新之际,省委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分析形势的基础上,着眼于建设“平安浙江”、保障“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出了一系列做好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新举措新要求,令人鼓舞,催人奋进,必将指导和激励我们把全省政法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加强政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既是“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保障。在全国进入人均生产总值1000-2000美元发展阶段的时候,我省已经进入人均生产总值3000-5000美元的发展阶段,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更加突出,因利益格局调整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刑事犯罪仍在高位运行,社会管理领域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给我们做好政法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加了新的难度。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未雨绸缪,奋发有为,努力把我省的政法工作做得更好,全力维护全省社会和谐稳定。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也是指导政法工作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做好政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作为政法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任务,把协调利益、化解矛盾作为政法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着力点,把执法公正、一心为民作为政法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把统筹兼顾、标本兼治作为政法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方法,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逐步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推动我省政法工作继续走在前列。
  做好政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关键在基层,关键在落实,关键在实效。
  要大力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扎实推进各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深入抓好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进一步深化“综治进民企”工作,强化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管理服务措施,认真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切实增强“两所一庭”等基层政法单位的实力和活力,不断夯实建设“平安浙江”的基础工程。各级党委和政法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观念,着眼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推动各项政法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研究解决新形势下政法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按照这次会议的总体部署,把任务一件一件细化,把责任一项一项明确,努力在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严密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加强社会管理和建设,以及提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等方面不断有所突破,取得明显成效。
  新的一年,新的起点。千帆竞发,百舸争流。全省政法系统在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奋发进取,忠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化解矛盾纠纷、打击预防犯罪、管理社会秩序、维护公平正义、服务改革发展的职能,一定能够为保障我省“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